10月1日起选汽车号牌可以自行编号

2008-06-06 10:19:09  作者:佚名  来源:MSN汽车  浏览次数:4  文字大小:【】【】【
简介:   MSN汽车频道从有关方面获悉,从10月1日起,机动车号牌选取将采用新方式,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计算机公开自动选择或自行编排的方式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 车牌选号将采取新方式    ...

  MSN汽车频道从有关方面获悉,从10月1日起,机动车号牌选取将采用新方式,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计算机公开自动选择或自行编排的方式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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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选号将采取新方式

  由公安部发布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缩短了办理牌证的时限,取消了办理变更登记的审批程序,扩大了重新启用号牌号码的范围,改进了机动车号牌选取方式。

  缩短办理牌证时限

  在新《规定》实行后,对出具合法有效证明、凭证的,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时限由5日缩短为2日。对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补发时限由15日缩短为1日。

  取消办理变更审批程序

  新《规定》取消办理变更登记的审批程序。为减少群众往返次数,需要改变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不用再事先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可于变更后直接办理登记。

  扩大重新启用号牌范围

  新《规定》还扩大了重新启用号牌号码的范围,由报废的机动车扩大到所有办结注销或转移登记的机动车,进一步满足群众留用原号牌号码的需求。

  改进号牌选取方式

  新《规定》最大的改进,在于机动车号牌选取方式,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计算机公开自动选择或自行编排的方式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

  此外,新《规定》还取消了停、复驶业务。简化异地报废机动车注销登记程序,对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办理报废的,取消了机动车所有人“向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再到登记地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的程序,规定“由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向车辆报废地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将信息传递给车辆登记地车管所”。

(kent/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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